劳动关系协调员是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
一、级别设置
共设置四个等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常规开展四级、三级的考试鉴定工作。
二、报考要求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
相关说明:
① 相关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
② 相关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
③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④ 对应关系的职称:经济师专业人员系列中“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社会工作师、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
三、报名与考试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一次考试安排,考前2个月报名。
考试地点:东莞、佛山、广州、惠州、江门、清远、汕头、深圳、阳江、中山、珠海等11个地市,根据报考情况安排。
四、考试设置
(1)考核科目:理论基础知识考核、操作技能考核
(2)考核方式:均为机考。理论考核题型为 (单选、判断);技能考核题型为实际操作题
(3)成绩核算方式:两科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双科成绩合格才算通过
(4)成绩有效期:从考试即日起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须在1年内重新缴费补考未通过科目,超过1年需两科重新考核
(5)考核时间:两科考核时间均为90分钟。
五、补贴标准
符合人社补贴条件的可以申请补贴,四级1500元,三级2000元。
六、报考资料
(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
(2)身份证
(3)学历证、学信网验证报告
(4)学历承诺书、户口本个人所在页
(5)工作年限证明、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近半年大一寸白底彩色
七、报考咨询
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20-28142399、0769-33377791